简述宋明理学
时间:2024-03-01 来源:养娃家
理学,是一种既贯通宇宙自然和人生命运,又继承孔孟正宗,并能治理国家的新儒学,其核心为理,是宋明时代占主导地位的儒家哲学思想体系。理学的天理是道德神学,同时成为儒家神权和王权的合法性依据,理学以儒家学说为中心,兼容佛道两家的哲学理论,论证了纲常名教的合理性和永恒性,至元朝成为官方哲学。
兴起背景:
①、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道教迅速传播,儒学面临危机;
②、隋唐时期,儒学家提出“三教合归儒”(三教合一)的主张,儒学吸收了佛、道精神,得到新的发展;
③、到宋代,逐渐确立了一个以“理”或“天理”为核心,融合儒、道、佛三家的新儒学系统,即理学。
代表人物:
北宋——程颢、程颐;南宋——朱熹、陆九渊;明朝——王守仁(王阳明)。
主要内容:
程朱理学:
①、“理”是世界万物的本源,主宰万物;
②、“理”体现在社会上是儒家道德伦理,在人身上就是人性;
③、要把握“理”,就要“格物致知”(接触万事万物才能明“理”)
陆王心学:
①、陆九渊认为“心即理也”,求“理”就是进行内心的反省
②、王守仁“致良知”学说认为良知就是本心,就是理,天理就在自己心中,只要克服私欲、回复良知就能成为圣贤。
历史作用:
①、消极——用三纲五常维系专制统治,压抑、扼杀人们的自然欲求,产生了消极影响。
②、积极——重视主观意志力量,注重气节、品德,讲求以理统情、自我节制、发奋立志,强调人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又凸显人性的庄严,对塑造中华民族性格起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