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在什么时候召开的
时间:2024-02-28 来源:养娃家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是1954年9月15日,这次会议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召开,标志着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中央到地方全面系统地建立起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从1954年9月至1959年4月,共五年,代表人数一共一千二百多名,一共举行了五次会议,都在首都北京召开。其中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15日开幕,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根据宪法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国务院,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其他四次会议于1955年至1958年每年各举行一次。
会议主要内容: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新中国的根本大法,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宪法的颁行,开创了中国人民民主的全新阶段。
国家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国家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确立新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向和途径。
原则:
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
意义:
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