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是什么时候成立的
时间:2024-02-27 来源:养娃家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革命党在南京建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各省代表推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元月中华民国在南京正式建立。中华民国的建立不同于此前中国的君主王朝,它是经过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斗争而建立的共和国家。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是辛亥革命胜利后,以孙中山为首,建都于南京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制定的具有“宪法”性质的根本大法。1912年由宋教仁起草,于3月8日由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3月11日公布实施,取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内容:主权在民、自由平等、三权分立体制、责任内阁制(防止袁世凯个人专权)。
性质: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意义:
这是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民主宪法,具有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从法律上宣告了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和民主共和政体的确立,成为近代中国民主化进程的一座丰碑。
在政治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不仅宣判了清王朝封建专制统治的死刑,而且以根本法的形式废除了中国延续两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立起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
在思想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使民主共和的思想深入人心,树立帝制非法、民主共和合法的观念。
经济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确认资本主义关系为合法,有利于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文化上,知识分子利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的集会、结社、言论、出版自由,纷纷组织党团和创办报刊,大量介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新文化运动创造了条件。
在对外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强调中国是一个领土完整、主权独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启发爱国主义的民族感情,防止帝国主义侵略。
在国际上,在二十世纪初年的亚洲各国当中,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一部最民主、最有影响的资产阶级民权宪章。